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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04 深市 云意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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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8

证券代码: 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 2019-075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为 3,063,600 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869,099,618 股的 0.35%, 回购注
销涉及激励对象 181 人, 回购价格为 4.2698943 元/股。
2、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9,099,618 股减至
866,036,018 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 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17 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云意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列入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 2017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包括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
3、鉴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7 年 9 月 14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4、 2017 年 9 月 22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公告》(公告
编号: 2017-069),确定了向 1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3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
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5、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 江苏云
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 ” )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的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2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
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 2018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181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84,80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已实施完毕
的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因公司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董
事会决定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81 名激励对象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3,063,600 股,回购价格为 4.3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第一期( 2017 年-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063,6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 原因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同时受资本市场环境和
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
激励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董事会决定
终止实施激励计划,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同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 上述事项已经过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数量
上述事项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063,600 股,占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0,212,000 股(已扣除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 的比例为 30%,占公司总股本 869,099,618 股的 0.35%。
3、价格和资金来源
鉴于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实施的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872,291,2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 元人民币现金;公
司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实施的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9,099,6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1057 元人民币现金。因此董事
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和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回购价格由 4.33 元/股调整
为 4.2698943 元/股,总计回购金额 13,081,248.1774 元。
4、 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 2019〕 3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
三、 本次回购注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869,099,618 股减少至 866,036,018 股,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
考核体系等方式继续充分调动公司技术、业务及管理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
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健的
发展,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25,229,884 2.90% — 3,063,600 22,166,284 2.56%
二、无限售条
件股份
843,869,734 97.10% — — 843,869,734 97.44%
三、股份总数 869,099,618 100.00% — 3,063,600 866,036,018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