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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意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证券代码:300304          证券简称:云意电气        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18年3月12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红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2017年度经营计划,贯彻落

实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在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袁孟先生、祝伟先生、束哲民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2017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7年年初未分配利

润为334,120,223.19元,2017年3月派发现金股利合计22,682,926.8元,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29,149,333.96 元,按实现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2,914,933.40元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27,671,696.9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2,291,218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股利26,168,736.54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7年,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含超募)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分别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的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谨慎考虑,公司拟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本次拟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为1,065.37万元,截至2017年底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65.37万元。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