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304 深市 云意电气


首页 公告 云意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二级筛选:

云意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2-03-12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10
月11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
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
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意电气”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38 号文核
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摇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
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


                                       1
上市。
    3、本次发行网下发行数量为 50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20%;网上发行
股数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申购简称为“云意电气”,申购代码为
“30030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3月8日(T-3日)完成,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2.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
报价情况为:

   (1)29.50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2.13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1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3,000万股,认购倍数为6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55,00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
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2年3月2日(T-7日)在《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
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 ; 中 国 证 券 网 , www.cnstock.com ; 证 券 时 报 网 ,
www.secutimes.com ; 中 国 资 本 证 券 网 , www.ccstock.cn) 和 发 行 人 网 站
(www.yunyi-china.com)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
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
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
拨,回拨数量不低于网上申购的不足部分,且为100万股(网下申购单位)的整
数倍,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


                                       2
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的投资者认购。在发
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公告
相关回拨事宜。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所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22.00元/股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
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 年 3 月 13 日(T 日)9:30~15:00。
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
“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
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
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04”。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 年 3 月 13 日(T 日)当日 15:00 之前,T 日
之前及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
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
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
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
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
效。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
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
是否到账。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
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
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
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

                                    3
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50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 500 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7)2012 年 3 月 13 日(T 日)下午 5:00 后,广发证券在接收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
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排列,然后依次配号,每一个
申购单位(100 万股)配 1 个号,每一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
除以申购单位后所得整数;2012 年 3 月 14 日(T+1 日,周三)上午在公证部门
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行人和承办单位(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由此确定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 5 个
号码,每个号码获配 100 万股本次发行的股票。
    (8)2012 年 3 月 15 日(T+2 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刊登《江苏云意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
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主承销商提供的发
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 3 个月。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 年 3 月 13 日(T 日)9:30~11:30、13:00~
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无论报价有效与否)的配售对象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20,000 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
(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
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
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4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开通创业
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
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
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
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
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
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
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 20 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 500 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2,000 万股,向网下回
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
读 2012 年 3 月 2 日(T-7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
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 www.ccstock.cn)和发行
人网站(www.yunyi-china.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