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案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050,简称“聚飞转债”)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
共有 89 张聚飞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 1,733 股。
公司注册资本由 1,277,712,783 元,变更为 1,277,714,516 元。因此,需对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7,712,783 元。
现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77,714,516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77,712,783 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77,714,516 股,均为普通股。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