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聚飞
光电,证券代码:300303)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2019 年
12 月 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的情况
通过问询,对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众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近期公司未发现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属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详见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公告文件。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