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
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经理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周泽湘先生(董事长)、佟易虹先生、杨建利女士、仇悦先生;
独立董事:王永滨先生、郑登津先生、吴蕊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泽湘先生(主任委员)、仇悦先生、吴蕊女士;
审计委员会:郑登津先生(主任委员)、王永滨先生、佟易虹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永滨先生(主任委员)、郑登津先生、杨建利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蕊女士(主任委员)、王永滨先生、周泽湘先生。
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大勇先生(监事会主席)、李文芳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朱静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周泽湘先生
副总经理:杨建利女士、仇悦先生、时志峰女士
财务总监:杨晓冉女士
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中,董事会秘书时志峰女士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审计部经理聘任情况
内部审计部经理:王绿女士
王绿女士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张莹莹女士
张莹莹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最近三年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七、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方一夫先生、独立董事唐宏先生、独立董事陈守忠先生在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离任,换届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一夫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唐宏先生、陈守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方一夫先生、唐宏先生、陈守忠先生未就股份限售、股份减持作出相关承诺,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一夫先生、唐宏先生、陈守忠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由于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儒红女士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儒红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33,7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儒红女士未就股份限售、股份减持作出相关承诺,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陈儒红女士在公司监事会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监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