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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1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4日——2019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15:00至2019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地锦路9号院2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为232,957,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067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232,953,843
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9%。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5、《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6、《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
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7、《关于2019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8、《关于2019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该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32,954,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4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9.5339%;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6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该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杜莉莉、殷怡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