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1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泽湘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周泽湘先生12月21日、12月28
日、12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本次增持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数量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周泽湘 2017/12/21 83,140,597 19.74% 38,000 83,178,597 19.74%
周泽湘 2017/12/28 83,178,597 19.74% 49,100 83,227,697 19.76%
周泽湘 2017/12/29 83,227,697 19.76% 200,900 83,428,597 19.80%
2017年以来,截至目前周泽湘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2,538,300股(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公告)。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1、增持目的
周泽湘先生自公司上市以来,未曾减持过公司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作出上述增持决定。
2、增持计划
自本次增持事实发生之日起,周泽湘先生不排除未来继续通过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周泽湘先生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周泽湘先生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4、本次股份增持的比例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若后续周泽湘先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