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昌鑫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司
股股东或 法冻结股份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第一大股 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执行人
东及其一 (股)
致行动人
广东省深
南昌鑫旺 是 59,258,158 100% 7.5% 2023/9/18 2024/11/8 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鑫旺所持有的公司59,258,158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
结,上述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昌鑫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