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近日收到关于
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诉讼的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8.6.3 条规定,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
生的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过去 12 个月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发生的未披
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合计为 999.8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2023 年净
资产的 19.3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未披露诉讼、仲裁具体情况(仅列示
单笔诉讼、仲裁金额50万元以上情况)如下:
序 立案日期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
号 (万元)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
长方集团康 原告第 ZL202020564878.9 号
铭盛(深圳)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销毁
深圳市觅客 科技有限公 库存;
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 2、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
1 2023/12/14 称“深圳康 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包含原 100 撤诉,已结案。
司 铭盛”)等 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
共计三名被 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告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费用。
深圳康铭盛 四川剑越奕 1、四川剑越奕名商贸有限公 双方调解,法院已出调解书
2 2024/7/10 名商贸有限 司向深圳康 铭盛支 付 货款人 143.95 对方分期付款履行中。
公司 民币1,397,293.13元及逾期付
款 利 息 ( 以 人 民 币
1,397,293.13 为基数,按全国
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 心公布 的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 50%,
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计算至
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4年2 月29日为42,180.79
元);
2、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
用由四川剑 越奕名 商贸有 限
公司承担。
法院已受理, 尚未 开庭审
1、判令长方集团向新益昌支 理。新益昌向法院申请财产
付货款 3,357,452.8 元及逾期 保全,法院冻结了公司部分
3 2024/9/23 新益昌 长方集团 付款利息 1,735,104.35 元; 509.26 银行账户 并查 封了 公司名
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下的坪山工业园。因该合同
由长方集团承担。 纠纷公司已提起诉讼,法院
已受理。
10 宗案件已结案,已结案
4 诉讼、仲裁金额 50 万元以下合计 246.65 涉案金额合计 139.8 万元;
7 宗案件未结案,未结案涉
案金额合计 106.85 万元
合计 999.86 -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其他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6.3条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
应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均己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三、公司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情况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累计数量为8个,占公司及
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的10.96%;合计被冻结金额为人民币415,515.50元,占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会计年度货币资金1.35%,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货币资金1.52%。
上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
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二)坪山工业园被查封的基本情况
账面价值(截至
资产性质 产权证号 坐落 2024年9月30日) 查封期限
粤(2016)深圳市不 工业区坪山镇长 2024年10月24日至
厂房及办公 动产权第0121597号 方照明工业厂区 6,394.86万元 2027年10月23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新益昌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查封了公司名下的坪山工业园。
目前坪山工业园仅处于出租状态,且涉案金额仅为 509.26 万元,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活动造成影响。针对与新益昌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也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部
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
措施解冻账户。
3、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诉讼
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
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