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仍正常交易。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四项的
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
及事项的影响。2024 年 4 月 25 日,中兴财光华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25011 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
中兴财光华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25008 号),认为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的规定进行了逐项核查并确认公司不存在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以下情形: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2、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3、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4、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5、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6、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