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14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2月13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2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董事王敏先生、刘志刚先生、姜泽宇先生,独立董事阮军先生、朱星文先生及王寿群女士以电话方式参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申请 15,000 万元借款额度,借款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
同时,公司拟以名下位于工业区坪山镇长方照明工业厂区及位于青研一路以南、青研二路以西长方集团楼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为上述申请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江西康铭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上高高能佳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以其各自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为上述申请借款额度提供顺位抵押担保。
公司此次向关联方新增借款额度事项有效期限为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关联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管理层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内签署并执行本次新增关联借款额度事项涉及的协议等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王敏先生回避表决。
经表决: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员任期已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开征集候选人,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拟提名吴涛祥先生、刘志刚先生、江玮先生、姜泽宇先生、聂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王亮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亮先生、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已出具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5 名,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非独立董事人选数量,股东大会表决时将实行差额选举,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到低排列,位次在前4名且得票总数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1/2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备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中《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修订为《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重大投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程序与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投资及融资决策管理制度》后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经表决: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刚简历
刘志刚: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本科学历。曾
任江西车仆电子科技协同创新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国泰环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车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西省正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惠州市车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惠州市友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西福安路润滑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刘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姜泽宇简历
姜泽宇:男,出生于 1986 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晶弘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金沙江联合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光谷光电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姜泽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姜泽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吴涛祥简历
吴涛祥:男,出生于 1973 年,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三九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江西车仆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现任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宣泽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共青城星辰同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世代培恩控股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涛祥先生通过共青城长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长方集团 6,539,841 股股份,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涛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