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2-06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邓子长及邓子权持有公司的4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4%)已被法院司法拍卖,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保证担保”)及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竞得邓子长及邓子权上述股份,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小额贷款为一致行动人,竞拍后,其合计持有 47,76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4%),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后邓子长及邓子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降至 5%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拍卖的进展情况
1、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公开拍卖公司股东邓子权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7,7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1%)及邓子长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3%),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小额贷款分别以最高应价竞得上述股份,并取得《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及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
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2022 年 6 月 8 日,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小额贷款分别收到广东省深
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0304 执 13168 号之一及广东省深圳
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 0304 执 13170 号之一,上述裁定送达
后立即生效,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解除被执行人邓子权持有公司 27,760,000 股股票的冻结及质押。
(2)被执行人邓子权持有的公司 27,760,000 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高新投保
证担保所有,成交价格人民币 53,081,040 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
进行缴交。
(3)解除被执行人邓子长持有公司 20,000,000 股股票的冻结及质押。
(4)被执行人邓子长持有的公司 20,000,000 股股票归申请执行人高新投小
额贷款所有,成交价格人民币 40,580,000 元,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
进行缴交。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子长被拍卖的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53%)已解除冻结及质押并过户至高新投小额贷款;邓子权被拍卖的
2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1%)正在办理过户中,尚未完成过户
手续。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高新投保证担保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 53,081,040 元的价格竞得邓子权持
有的公司 2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51%);高新投小额贷款通过
司法拍卖方式以40,580,000元的价格竞得邓子长持有的公司20,000,000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3%)。由于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小额贷款受同一主
体即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小额贷款互为一致行动人,故高新投保证担保及高新投
小额贷款合计持有公司 4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4%,为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后,高新投保证担保及其一致行动人高新投小额贷款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股) 持股数量(股)
的比例 的比例
高新投保证担保 0 0 27,760,000 3.51%
高新投小额贷款 0 0 20,000,000 2.53%
合计 0 0 47,760,000 6.04%
四、其他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高新投小额贷款及高新投保证担保已就本次权益变动编
制完成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邓子长、邓子权发送
的权益变动相关文件,公司已发函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收到
相关文件后予以披露。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子长被拍卖的 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2.53%)已过户至高新投小额贷款,过户后邓子长持有公司 87,518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邓子权被拍卖的 27,76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3.51%)正在办理过户中,尚未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完成后邓子权不再持有
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出具
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304执13168号之一;
3、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304执13170号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