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13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细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的《关于减
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李迪初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4月22日
共减持公司股份832.8645万股,超过公司总股本1%,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4月22日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万股)
减持比例
聂卫 集中竞价交易 2022.4.22 2.51 25.5145 0.03%
李映红 集中竞价交易 2022.4.22 2.47 781.85 0.99%
合计 - - 807.3645 1.02%
二、2021年7月29日至2022年4月22日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迪初、聂卫、李细初、聂向红、李映红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和路 1 号招商澜园、 广东省深
圳市龙华区观澜大和路中航格澜阳光花园、 广东省深圳市龙
华新区观澜大和路 1 号招商澜园、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乐坪
办事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观澜大和路中航格澜阳光花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4 月 22 日
股票简称 长方集团 股票代码 300301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832.8645 1.0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一致行动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李迪初
合计持有股份 4,194.9552 5.31 4,194.9552 5.3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4,194.9552 5.31 4,194.9552 5.31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卫
合计持有股份 25.5145 0.03 0 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25.5145 0.03 0 0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李映红
合计持有股份 781.85 0.99 0 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781.85 0.99 0 0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李细初
合计持有股份 12 0.02 0 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2 0.02 0 0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聂向红
合计持有股份 13.5 0.02 0 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13.5 0.02 0 0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5,027.8197 6.36 4,194.9552 5.3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5,027.8197 6.36 4,194.9552 5.31
有限售
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聂卫、李
映红、李细初、聂向红计划自 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
不超过 47,406,5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李迪初的一
致行动人李细初、聂向红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 25.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3%。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21-107),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聂卫、
李映红计划自 2022 年 1 月 20 日至 2022 年 7 月 19 日拟以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406,52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6%)。李迪初的一致行动
人聂卫、李映红在此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07.36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2%。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聂卫及李映红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违反了《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细则》
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聂卫及李映红两人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07.3645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1.02%,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李迪初、聂卫、李映红、李细初、聂向红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