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 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07),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聂卫、李映红计划自2022年1 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47,406,5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2022年1月20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迪初持本公司股份41,949,55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5.31%;聂卫持本公司股份255,1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3%;李映红持本公 司股份7,81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迪初所持公司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其需在解除 司法冻结的前提下才能实施减持计划。
2、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李迪初、聂卫、李映红共同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进展情 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