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7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人民币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归还前 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归还闲置募集 资金12,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 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二、公司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相关说明
现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继续延 期归还上述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用于原辅材料采购及日常经营开支、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方面。
三、关于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9 号”文核准,公司向安信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两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10,000.00 万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6]第 00033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止,发行人
本次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00 股,每股 7.60 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000,000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7,311,320.7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2,688,679.24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000 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652,688,679.24 元。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3,155.4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562.49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2,000万元)。
3、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其合理性、必要性
(一)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至2021年9月8日。
本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
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二)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拟终止“长方集团长方大楼项目”,鉴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实施完毕或拟终止,公司决定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本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此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并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9月8日。
5、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计划将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6、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系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 12,000 万元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延期归还期限
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