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邓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子权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4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公司股东邓子长及其一致
行动人邓子权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7
日之间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802,17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邓子长及邓子权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534,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01%,较预披露
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元/股)
2021.7.23 4.12 2,500,000 0.3164%
邓子长 集中竞价交易 2021.7.26 4.00 2,500,000 0.3164%
2021.7.27 3.99 2,330,000 0.2949%
邓子权 集中竞价交易 2021.7.1 3.73 1,204,200 0.1524%
合计 - - 8,534,200 1.0801%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非公开发行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5,187,518 6.9848 22,957,518 2.9056
邓子长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187,518 6.9848 22,957,518 2.90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34,964,200 4.4252 33,760,000 4.2728
邓子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964,200 4.4252 33,760,000 4.272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邓子长、邓子权合计持有股份 90,151,718 11.41 56,717,518 7.1784
备注:邓子长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于2021年7月2日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协议转让公司24,9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1515%),该部分股份已
于2021年7月9日完成过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子长持有公司股份22,957,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2.905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邓子长及邓子权在本次减持期间中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四条,大股东减持或者特
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违规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连续 90 个自然日 占公司
减持
日期 累计减持股份总 总股本比例
方式
数(股) (%)
集中竞价
2021.4.29至2021.7.27 8,544,200 1.0814
交易
2、邓子长及邓子权在 2021 年 7 月 26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导致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累计减少达到 5%后仍未停止减持,违反了《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 3 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督促股东遵守减持股份相关规定并持续关注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情
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日,邓子长、邓子权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邓子长及邓子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