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邓子长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邓子长的通知,邓子长决定终止与董伟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情况概述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逾期,邓子长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与董伟及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邓子长拟将其持有的已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 24,493,37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1%)转让给董伟,转让价格为 3.33 元/股,转让价款共计 81,562,925.43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二、终止履行协议的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邓子长的《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
的告知函》,因疫情影响,邓子长未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相关股份转让手续,遂决定终止此次《股份转让协议》的履行。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子长及其一致行动人邓子权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邓子长 55,187,518 6.9848
邓子权 34,964,200 4.4252
合计 90,151,718 11.41
四、备查文件
1、邓子长出具的《关于<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履行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