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6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长方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冻结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2 月 3 日,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
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或工业园转让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因公司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的诉讼纠纷,聚灿光电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冻结了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方”)100%的股权。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0),2021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和解暨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54)及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和解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5),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解除冻结的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粤 03 民初
3212 号之二,聚灿光电已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向法院申请对惠州长方 100%股权
解除保全措施,法院予以准许并解除对惠州长方 100%股权的冻结。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对惠州长方100%股权的冻结有利于推动公司惠州工业园转让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公司将持续关注与聚灿光电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