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接
到公司管理层《关于出售资产的提案》,详情如下:
一、提案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在江西已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拟将部分生产线搬迁至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届时公司惠州工业园将闲置。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提议:将公司持有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长方”)100%的股权或将惠州工业园进行转让/出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公开竞拍或出售给股东等方式,以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上述提议为公司管理层对惠州工业园处置的初步提议,后续需经公司聘请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寻找意向买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拟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私营)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兴片区兴运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志刚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20日
经营范围:智能家居、光电产品系列与LED应用领域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及配套项目方案设计、技术改造、工程安装、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器、电子产品、模具的生产和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公司持有惠州长方100%的股权,惠州长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惠州长方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货币资金 12.35
应收账款 2,158.52
其他应收款 22,339.34
存货 1,295.11
投资性房地产 12,712.68
固定资产 33,881.4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3,686.94
(二)惠州工业园的基本情况
1、占地面积 127,038.30 平米,建筑面积 250,924.43 平米,位于惠州市仲
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运东路 1 号。
2、惠州工业园土地于 2013 年 1 月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账面原值为
4,153.05 万元,摊销 466.12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为 3,686.93
万元。
3、惠州工业园厂房建筑物于 2017 年通过自建方式取得,账面原值为
52,265.14 万元,已计提折旧 7,109.47 万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净值
为 45,155.67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处置上述资产,可以盘活公司资产,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厚公司现金流,降低公司资金成本,同时能够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
公司长远发展。
以上内容不涉及对未来发展的承诺事项等内容,是否能出售成功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