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方集团,证券代码:30030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9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一)相关问题的核实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其他关注事项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近期已累计减持了6,350,625股,该减持股
份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风险因素。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