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18-06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以下简称“邓氏兄弟”)与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光谷”)、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旺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时,邓氏兄弟、鑫旺资本分别与南昌光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邓氏兄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南昌光谷、鑫旺资本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18年5月25日,公司收到南昌光谷、鑫旺资本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5月24日办理完毕。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南昌光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敏。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的变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邓子长 166,112,608 21.02% 124,584,456 15.77%
邓子权 88,360,679 11.18% 66,270,509 8.39%
邓子华 44,675,680 5.65% - -
邓子贤 29,442,241 3.73% - -
邓氏兄弟合计 328,591,208 41.59% 190,854,965 24.16%
南昌光谷 - - 78,478,085 9.93%
鑫旺资本 - - 59,258,158 7.5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昌光谷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序 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上市公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
取得方式
号 司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1 表决权委托 158,475,535 20.06%
2 直接及间接持有 78,478,085 9.93%
合计 236,953,620 29.99%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南昌鑫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明细如下:
序 拥有可行使表决权的上市公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
取得方式
号 司股份数量(股) 的比例
1 直接及间接持有 59,258,158 7.50%
合计 59,258,158 7.50%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