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照明 公告编号:2012-01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与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签订
LED灯具总装项目落户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
性约定。
2、意向书作为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正式协议尚需经公司实地考察、
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后,经双方进一步协商,并视合同标的金额情况,按照公司
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签署。
3、意向书的付诸实施及其后续合同的履行均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双方履约能力、市场、政策和法律等方面。
二、合作概述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或“乙方”)与
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或“甲方”)
于2012年6月27日签订了《落户意向书》,就公司LED灯具总装项目落户惠州仲恺
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有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书。
公司与管委会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管委会是高新科技产业园区管理部门,对高新区行使经济和行政管理权限。
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开发区于 2008 年 12 月由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于
2009 年 3 月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正式成为惠州仲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的组成部份,是惠州市“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开发区,已列入 2009 年省、
市重点建设项目,是惠州市电子信息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
化、汽车电子、先进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医药、文化创意、金融、物流等产业及
现代服务业。
(二)合作意向书主要内容
项目基本情况:
长方 LED 灯具总装项目专业从事 LED 封装及 LED 灯具的制造、销售。乙方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的全资
子公司。项目第一期占地面积约 127,062 平方米,预计在 2013 年底前建成投产。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全力支持乙方项目落户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
2、甲方全力协助乙方该落户项目申报优先发展产业。
3、 甲方全力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落户审批、用地及规划施工报建等各项手续,
并协调有关部门将该项目所需的水、电、通信、道路、排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引
至用地小区边。
4、乙方需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取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工业用地的使用
权。
5、乙方取得上述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后,除经甲方同意外,只能用于LED灯具
总装项目建设,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让、变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合作意向书主要是为了大力发展公司成品灯具生产与销售业务,扩
大成品灯具产能,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将有效提高
公司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并为公司业绩提供新增长点,为公司持续发展提
供动力。由于没有正式签订合同,且尚未确定投资总额等事项,目前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估计,收益无法准确判断。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内容目前签署的仅为《合作意向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
意向性约定,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尚未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论证,
项目最终涉及金额尚未确定,因而还无法具体判断该项目的建设对公司财务状况
的影响程度。公司将针对双方合作范围进一步进行尽职调查。 公司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相关程序,并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