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hangFang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Co., 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
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
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
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在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
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的本公
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华
先生、邓子贤先生及其关联方邓凤钦先生、邓东升先生、宋世伟先生
1
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除上述七名股东外,本公司其余 28 名股东均承诺:自其增资成
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及本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50%。
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
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股票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在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2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长方照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7 号文核准,本
公司公开发行 2,7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
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 536 万
股,网上定价发行 2,16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60 号)同意,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
简称“长方照明”,股票代码“30030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
发行的 2,164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
3
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
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
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21 日
3、股票简称:长方照明
4、股票代码:300301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0,800 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70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的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
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
网上发行的 2,164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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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交易日期
项目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的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1 邓子长 2,789.2974 25.8268 2015 年 3 月 21 日
2 邓子权 1,759.6487 16.2930 2015 年 3 月 21 日
3 邓子华 1,394.6487 12.9134 2015 年 3 月 21 日
4 邓子贤 1,062.5862 9.8388 2015 年 3 月 21 日
5 林长春 650.0000 6.0185 2013 年 12 月 29 日
6 江 斌 150.0000 1.3889 2013 年 12 月 29 日
7 杨文豪 29.8237 0.2761 2013 年 12 月 29 日
8 邓凤钦 25.3299 0.2345 2015 年 3 月 21 日
9 李海俭 25.0000 0.2315 2013 年 12 月 29 日
10 赵 亮 24.2328 0.224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1 叶泽华 24.2328 0.224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2 牛文超 22.0248 0.2039 2013 年 7 月 12 日
13 黄金章 19.8237 0.1836 2013 年 7 月 12 日
14 曹志刚 16.5186 0.1530 2013 年 7 月 12 日
首次公开发 15 柯小龙 14.3175 0.1326 2013 年 7 月 12 日
行前已发行 16 孟令保 14.3175 0.1326 2013 年 7 月 12 日
的股份 17 李 戈 11.0124 0.1020 2013 年 7 月 12 日
18 吴兴强 7.7073 0.0714 2013 年 7 月 12 日
19 周长桥 6.6102 0.0612 2013 年 7 月 12 日
20 邓东升 6.6102 0.0612 2015 年 3 月 21 日
21 章鹏文 5.5062 0.0510 2013 年 7 月 12 日
22 杨廷安 5.5062 0.0510 2013 年 7 月 12 日
23 闫晓伟 4.4022 0.0408 201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