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8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及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本次解除冻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一大股 结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执行人
东及其 (股)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浙江省杭州
吴艳 否[注 2] 21,200,000 28.57% 3.16% 2020/9/25 2021/9/9 市中级人民
法院
注 1: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
量 1,621,195 股后的 457,77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6652 元人民币(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6301 股。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总股
本由 678,569,976 股变更为 671,396,910 股。
注 2: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完成控制权变更,控股股东变更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 15. 34%,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上述比例均以协议转让时的公司总股本 679,945,828 股为准)
二、本次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吴艳女士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本次冻结股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司法冻结
股东名称 一大股 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人 原因
东及其 比例
一致行
动人
浙江省杭州
2,660,000 3.58% 0.40% 2021-09-09 2024-09-08 市中级人民 司法再冻结
吴艳 否[注 2] 法院
浙江省杭州
7,730,000 10.42% 1.15% 2021-09-09 2024-09-08 市中级人民 司法再冻结
法院
合计 10,390,000 14.00% 1.55%
三、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例 量(股)
吴艳 74,212,412 11.05% 52,976,512 71.38% 7.89%
汉鼎宇佑集团
有限公司 20,076,633 2.99% 0 0.00% 0.00%
合计 94,289,045 14.04% 52,976,512 56.19% 7.89%
四、风险提示
1、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且吴艳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
撤销地予以放弃,吴艳女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股份存在被冻结的情形,吴艳女士因个人经济纠纷导致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
52,976,512 股被司法冻结;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不存在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
数据外,公司暂未收到其他方关于司法冻结事项的法律文书或通知。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