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3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因原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被撤销,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03 民初 1503 号)】,就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城国投”)与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鼎俏星”)、海峡创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下城国投与汉鼎俏星之
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项:下城国投主张汉鼎俏星拖欠其承租的延安路 456、458、460 号租金,并要求海峡创新作为担保人对汉鼎俏星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19)。
二、诉讼一审判决情况
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03 民初
1503 号)】,下城国投与汉鼎俏星、海峡创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至2021年5月31 日的租金17,466,667.72元;
2、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州
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损失 1,846,044.44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之后按当期未付款金额的 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3、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299,950 元;
4、被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未最终生效,由于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目前暂无法判断本案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高度重视本案,目前正在对本次案件一审判决进行分析评估,并将根据评估情况在法定期限内确定后续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依法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若公司就欠租纠纷承担了连带责任并垫付租金,公司也将就该垫付款项事宜对汉鼎俏星及反担保方杭州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追偿权之诉。
公司将根据本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03 民初 1503 号)】。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