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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新: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26

海峡创新: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0-124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19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0)。
  截至2020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100),2019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02),2019年12月4日、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4日、2020年4月3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1日、2020年7月3日、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9日和2020年11月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3、2020-002、2020-007、2020-016、2020-032、2020-057、2020-065、2020-076、2020-083、2020-094、2020-105和2020-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实际股份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截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4,549,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最高成交价为9.5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3,392,919.87元(不含手续费)。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叶兴波先生于2020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3,000股;公司副总经理俞晶先生于2020年7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6,600股;公司副总经理曾志勇先生于2020年9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1,000股;公司副总经理王维山先生于2020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30,000股;公司总经理林庆华先生于2020年11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24,000股。上述股票交易行为系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买入公司股票系履行增持计划内容,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9年1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2019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吴艳女士将其持有的101,991,874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104,314,895股股份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表决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49,223,794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2,634,448股,对应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20,866,695股)的25%。

    六、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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