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20-067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 90 人(含四名离职激励对象),数量为 7,173,066 股,含四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5,891 股。本次共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173,066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 678,569,976 股的 1.0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71,396,910 股。
2、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3、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107 人调整为 9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 818 万
股调整为 766.3 万股。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为2018年6月22日,
以授予价格 9.50 元/股向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66.3 万股。独
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
述限制性股票已经登记完毕。
4、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 1,621,195 股后的 457,772,5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665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9,002,188.1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6301 股,
共计转增 225,054,75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 97 名激励对象
的限制性股票由 7,663,000 股变为 11,430,361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为 1,104,195
股。
5、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计划,公司对 517,000 股股票进行注销。该议案已获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8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
述股票已经完成注销。
6、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厉紫阳等九名员工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95,038 股进行回购注销。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已回
购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办理完成。公司已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7、2019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确定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4 日,向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0.419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9 年 3 月 1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限
制性股票已经授予登记完毕。
8、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获授限制性股票未达解锁条件,公司决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涉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88 人,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190,60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
次回购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8 月 6 日办理完成。公司已依法办理相关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马桔英等十九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取消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涉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9 人,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75,852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3 月19 日办理完成。
10、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董事
会决定回购注销徐晗等四名已离职员工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 545,891 股。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业绩将无法达到《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董事会决定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173,066 股进行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 90 名(包括四名离职激励对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0年6月16日办理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定价依据及注销完成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因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徐晗等四名员工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5,891 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环境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公
司 2019 年业绩快报数据,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业绩将无法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鉴于目前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
激励目的和效果,激励计划已失去其激励意义,因此,为保护员工、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实施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本
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73,066 股,涉及激励对象 90 名(包括四名离职激励
对象)。
2、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173,066 股。
3、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9.5 元/股(未除权),预留部
分授予价格为 6.36 元/股。
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离职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对其
他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加存续期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予以回购注销(利率按中国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1.75%)。回购
款计算公式为:首次授予股数(未除权)*9.5*70%*(1+(持有天数/365)*1.75%)+
预留授予股数*6.36*(1+(持有天数/365)*1.75%)。
回购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对应的首 授予 回购单
回购股数 次授予(未 价格 本金合计 利息合计 回购款合计 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