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11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暨
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1、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鼎宇佑”)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与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创投”或“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吴艳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金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佑集团”)签署了《关于放弃部分表决权的承诺函》。
2、2019 年 11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方案调整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与平潭创投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吴艳与平潭金控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吴艳、宇佑集团与平潭创投签署了《放弃表决权协议》,
对 2019 年 11 月 6 日签署的相关协议进行了部分调整。
本次协议转让前,吴艳女士持有公司 206,306,769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30.34%,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5.34%,并将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将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并且放弃表决权生效后,吴艳女士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若本次事项实施完成,平潭创投将持有公司 101,991,874 股股票,占公司总
股本的 15%,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吴艳变更为平潭综合实
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平潭国资局”)。
3、2019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接到平潭创投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
平潭国资局出具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协议受让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
复》(岚国资[2019]128 号),同意平潭创投通过协议受让方式收购吴艳持有的汉
鼎宇佑部分股份的方案。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股权转让协议》自“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机关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审批通过本次股权转让”条件成就后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2019 年 11 月 7 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过户登记的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接到本次协议转让双方通知,本次协议转让事项
已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吴艳所转让的 101,991,874 股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登记至平潭创投名下,本
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协议转让完成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15.34%,其与宇佑集团已签署《放弃表决权协议》,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
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吴艳女士的
一致行动人宇佑集团将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即 49,223,794 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并且《放弃表决权协议》已生效,
吴艳女士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平潭创投持有公司 101,991,874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5%,成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吴艳变更为平潭国资局。
四、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双方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前后,吴艳、宇佑集团与平潭创投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协议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后持有股份
占目前总 表决权对 占 目 前 表 决 权
股数(股) 股本比例 应总股本 股数(股) 总 股 本 对 应 总
(%) 比例(%) 比例(%) 股 本 比
例(%)
吴艳 无限售流 206,306,769 30.34 30.34 104,314,895 15.34 0.00
通股
汉鼎宇佑集 无限售流 49,223,794 7.24 7.24 49,223,794 7.24 0.00
团有限公司 通股
平潭创新股
权投资合伙 无限售流 0 0.00 0.00 101,991,874 15.00 15.00
企业(有限合 通股
伙)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平潭创投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平潭创投已承诺本次受
让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受让所获得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
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