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4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兼顾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683,136,4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3,662,728.56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认真审议,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我们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