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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宇佑: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8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05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795,038股,回购价格为6.3689元/股,占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前总股本683,931,466股的0.1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683,136,428股。

  2、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截至2018年3月23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84,195股,总金额为人民币152,969,182.1元(不含手续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02%。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97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66.3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1.67%。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1、2017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7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3、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7人调整为9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818万股调整为766.3万股。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为2018年6月22日,以授予价格9.50元/股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766.3万股。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2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已经登记完毕。

  5、2018年7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59,393,716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1,621,195股后的457,772,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9665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实际派发现金9,000,219.9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16301股,共计转增225,054,75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97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7,663,000股变为11,430,361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为1,104,195股。

  6、2018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17,000股。根据公司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计划,公司对517,000股股票进行注销。该议案已获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8月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已经完成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及注销完成情况

  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厉紫阳等九名员工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95,038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9.5元/股,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由于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后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而回购每股价格按照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经调整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6.3689元/股,回购款合计506.35万元。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该议案已获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2月26日办理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83,931,466股减少至683,136,428股,注册资本由683,931,466元减少至683,136,428元。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816,907  18.25      0795,038  124,021,869    18.1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6,948  0.01      0      0        46,948      0.01
首发后限售股          113,339,598  16.57      0      0    113,339,598    16.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430,361  1.67      0795,038    10,635,323      1.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114,559  81.75      0      0    559,114,559    81.85
三、总股本            683,931,466    100      0795,038  683,136,428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