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8-116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麒诚、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女士的通知。吴艳女士于2018年10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7,497,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股) (元)
2018年10月
吴艳 大宗交易 7,497,220 9.77 1.10%
25日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比例情况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流通股 246,118,968 35.99% 238,621,748 34.89%
吴艳
首发后限售股 80,956,858 11.84% 80,956,858 11.84%
合计 327,075,826 47.82% 319,578,606 46.73%
汉鼎宇佑集
无限售流通股 49,223,794 7.20% 49,223,794 7.20%
团有限公司
王麒诚 无限售流通股 2,996,134 0.44% 2,996,134 0.44%
二、其他相关情况
1、吴艳女士本次减持实施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于2016年5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自上市首日起算,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吴艳女士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股份减持后,吴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9,578,6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73%,吴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王麒诚先生、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1,798,5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6%,吴艳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吴艳女士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