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8-081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8年7月3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766.3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18年6月22日。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9.50元/股。
4、授予人数及数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97人共计授予766.3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权益数量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比例
项坚 董事长 35 3.9922% 0.0762%
黄门马 董事、总经理 20 2.2812% 0.0435%
庄良 副总经理 10 1.1406% 0.0218%
周为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5 2.8515% 0.0544%
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676.3 77.1398% 1.4722%
预留 110.4195 12.5946% 0.2404%
合计 876.7195 100.0000% 1.9084%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5、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的差异情况:
鉴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
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人数由107名变更为97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属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818万股调整为766.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该部分调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详见2018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第4-00027号),对公司截至2018年6月22日止的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393,716.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59,393,716.00元。根据2018年6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拟向项坚、王艳等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共计
7,663,000股(每股认购价款为人民币9.50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来源系截至2018年3月23日贵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上回购的贵公司A股普通股(回购成交均价为每股16.48元)。2018年6月22日公司首次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共计7,663,000股,每股认购价款为人民币9.5元,共计人民币72,798,500.00元。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2018年6月22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72,798,5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原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59,393,716.00元,已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6]第02230069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6月22日止,贵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459,393,716.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59,393,716.00元。
四、授予股份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6月22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18年7月3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本次增减变动 股份数量 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 76,068,316 16.56% 7,663,000 83,731,316 18.23%
2、无限售流通股 383,325,400 83.44% -7,663,000 375,662,400 81.77%
3、总股本 459,393,716 100.00% 0 459,393,716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因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201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不变。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