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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宇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8-033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项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总经理黄门马先生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

为2017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充分的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相关内容。

    公司原独立董事姚铮先生、寿邹先生、吴兰女士、项坚先生,第三届独立董事范悦龙先生、吴飞先生、周亚力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摘要》

    《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同时刊登在2018年4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85,140,455.29元,母公司净利润(母公司利润表)-32,281,539.67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以母公司净利润-32,281,539.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70,292,108.79元,加上本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转权益法追溯调整增加未分配利润2,064,386.70元,减本期分配股东利润4,593,937.16元,因此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5,481,018.66元。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450,109,521股为分配基数(公司总股本459,393,716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9,284,195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002,190.4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

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8、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2017年度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17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

的长期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48.17万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汉鼎宇佑互联网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制订了《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10、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下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2017年 4月 28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施行和2017年12月 25 日颁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自 2017年 12月 25 日起施行。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