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1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预留期权的
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行权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4年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拟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4年2月28日。随后公司完成了授予登记工
作。
5、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38元调整为19.35元。公司拟将预留40万股票期权授予罗洪鹏等5名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24.89元。并拟确定2014年7月25日为本次预留股权期权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随后公司完成了预留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
6、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15年02月0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决定根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取消对该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授股票期权8万份并予以注销。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6人调整为25人,股票期权总数从360万份调整为352万份。预留40万股票期权授予的对象和数量保持不变。2015年3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人员的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7、因一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15年0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授予数量的公告》,决定根据《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取消对该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授股票期权20万份并予以注销。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从5人调整为4人,预留股票期权激励总数从40万份调整为20万份。调整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含预留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372万股。公司将尽快完成注销登记工作。
二、本次调整情况
1、因权益分派涉及的调整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4年12月31日止公司总股本19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191,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191,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82,800,000股。截至2014年6月16日,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全部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九部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进行如下调整:
(1)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汉鼎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Q=372×(1+1)=744(万份)
其中:
首次授予数量=352×(1+1)=704(万份)
预留数量=20×(1+1)=40(万份)
(2)股权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汉鼎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调整后:
首次授予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19.35/(1+1)–0.1=9.575元
预留期权调整后的行权价格P=24.89/(1+1)–0.1=12.345元
(3)股票期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分配情况及股票期权数量如下: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744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8280万股的1.9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704万份,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8280万股的1.84%,预留4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权益总数的5.68%,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0%。
本次因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股票期权占计 标的股票占
姓名 职务
期权(万份) 划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马纲 副总经理 70 9.41% 0.18%
王维山 副总经理 60 8.06% 0.16%
王艳 董事、副总经理 40 5.38% 0.10%
王智斌 财务总监 40 5.38% 0.10%
庄良 副总经理 56 7.53% 0.15%
其他20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38 58.87% 1.14%
预留激励对象4名 40 5.38% 0.10%
合计 744 100% 1.94%
2、因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的调整
截至2015年7月10日,因激励对象张晓涵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所授予的股权期权18万份(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并予以注销。
经过本次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25人调整为24人,股票期权总数从704万份(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调整为686万份。预留40万份(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不变。
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股票期权占计 标的股票占
姓名 职务
期权(万份) 划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马纲 副总经理 70 9.64% 0.18%
王维山 副总经理 60 8.26% 0.16%
王艳 董事、副总经理 40 5.51% 0.10%
王智斌 财务总监 40 5.51% 0.10%
庄良 副总经理 56 7.71% 0.15%
其他19名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20 57.85% 1.10%
预留激励对象 40 5.51% 0.10%
合计 726 100% 1.90%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影响每份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期权数量的减少会相应减少各年度费用摊销的金额,本次减少了期权数量18万份,减少股份支付成本。总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因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行权数量和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鉴于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行权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激励计划中有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发生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规定取消对该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对应的获授股票期权18万份(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并对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