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1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南宁五象湖1号二至五期安装施工分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贰亿陆仟伍佰万元整,双方就南宁五象湖1号二至五期项目的安装工程施工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情况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期限:本分包工程的工期暂定为787日历天,实际以总包合同约定工期为准。因工程所处的地理位置特殊,恶劣天气较多,可能造成工期的拖延。
2.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本合同价格最终以业主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陈志樟
2、注册资本:壹亿零壹佰贰拾捌万元整
3、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的承包;工程设计(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起重设备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进出口经营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百官街道江东北路588号11楼
5、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在本次交易之前,公司与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汉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签订过《蓝月小区工程安装施工分包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壹亿玖仟柒佰陆拾万元整,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披露的专项公告《全资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7、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62年,是浙江省市场化经营最早的建筑企业集团之一,国内领先的工程建设总承包一站式服务提供商,具备工程承包、设计、采购、施工等建筑全产业链服务能力,以承建“高、大、精、尖、新”工程着称,其所获荣誉1000余项,包括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最大500家企业集团、中国承包商60强、全国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建筑业竞争力百强企业、中国建筑业标杆企业等等,具体情况详见其官方网站http://www.wyjs.cn/aboutus.php。综上,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甲方为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本公司,双方就南宁五象湖1号二至五期项目的安装工程达成一致:
1、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主体水电安装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安装、室外网管工程、智能化、泛光照明、土建防雷接地工程等。
2、合同价格:工程金额暂定为26500万元。(最终金额以业主审核的结算造价为准。)
3、结算方式:根据总包合同结算方式执行,由甲方统一向业主结算,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款扣除支付甲方的管理费,都属于乙方;乙方负责结算资料和施工资料的提交,并参与甲方与业主的决算及审计工作,最终决算总价以业主审计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价款执行。
4、协议生效条件: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本分包工程的工期暂定为787日历天,以总包合同约定工期为准。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合同的签订,是公司在主营业务上取得的又一重要订单。本项目暂定工程金额26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4.65%,项目开始实施后,按各年的完工进度会给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贡献一定的毛利额。
本项目对本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南宁五象湖1号二至五期安装施工分包合同》
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