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4 年 10 月 20 日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0 月 25 日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六
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分
别为:缪福章、叶宇煌、刘茂锋、林梅、朱霖、欧永洪、陈章旺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福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定期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丽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