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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29

富春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届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2、会议通知时间:2023 年 9 月 22 日 星期五

    3、会议通知方式: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

    4、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28 日 星期四

    5、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六
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出席会议董事情况: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分
别为:缪品章、陈苹、叶宇煌、缪福章、汤新华、苏小榕、林东云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缪品章

    9、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茂锋、叶宇煌、林梅、缪福章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刘茂 锋先生 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叶宇煌先生 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林梅女士为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缪福章先生 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朱霖女士、陈章旺先生、欧永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具体表决情况:

    (1)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朱霖 女士 为 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陈章 旺先生 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欧永洪先 生 为 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章程全文及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
C 区 25 号楼 4 楼会议室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经表决,以上议案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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