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9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证券简称:富春股份;证券代码:300299)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分别为2018年11月9日、12日、13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公司终止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福建省鸿达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电子”)5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基于鸿达电子在智慧化解决方案规划及实施、通信与信息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应用等多领域的优势,为更好地发挥双方产业的协同效应,促进上市公司在通信信息、数字
政务领域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达成共识,公司与鸿达电子于2018年10月26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与范平、邱晓霞、付鹏签署了《关于<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摩奇卡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之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11月5日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独立意见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8-08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更新后)》。
3、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8年12月29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公司股票。在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201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的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事项外: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未对下一报告期的业绩情况进行预计。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