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或否决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2018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9:30-11:30,13:00-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C区25号
楼4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缪品章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为570,003,955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
表股份202,450,2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1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8,428,713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34.81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21,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705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129,054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1.42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07,47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72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021,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7055%。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力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对置入资产
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
为通过。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范平等对置入资产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
为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
购、注销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
为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39,99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467%;反对 310,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15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18,7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6.1828%;
反对310,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3.8172%;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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