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通信 公告编号:2015-024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富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富春”)与福州居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居屋”)于近日签订了《富春通信厦门研究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为2015-XFC-001,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中已就签约双方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仍存在合同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介绍
交易对方:福州居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78号太阳广场五层
法定代表人:赖成平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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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工程施工及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等。(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方可经营)
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交易;交易对方为福建省建筑工程行业知名企业,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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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42888.75m,具体方案以发包人(厦门富春)审定认可的施工图描述为准。
2、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贰亿元整。
3、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和进度款进行支付。
4、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2月27日。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当事人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违约责任:承包人(福州居屋)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厦门富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限不超过结算价的5%。
因承包人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由承包人负责整改至达到本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结算款,从违约之日起,发包人每日按拖欠工程价款的万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7、其他:合同条款中对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索赔和争议解决等方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暂定价格为人民币贰亿元,随着工程后续建设资金的投入,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构成一定的压力。厦门研究中心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充分发挥厦门软件园产业集群优势和资源优势,吸引更多的中高端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加盟,有效提升公司的运营管控能力和研发水平,为公司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富春通信厦门研究中心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