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通信 公告编号:2013-044
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富春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通信”)完成
了公司《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首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富春JLC1,期权代码:036095,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富春通信定向增发的
股票;
3、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24%,
即390.42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46.77万份,预留43.65万份;
4、行权安排
首次等待期为自董事会确定的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8个月。自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授权日18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三期行权,
分别自授权日起18个月后、30个月后、42个月后分别行权所获授股票期权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总量的30%、30%、40%。具体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批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1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0个月
30%
行权期 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批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30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2个月
30%
行权期 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批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42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54个月
40%
行权期 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行权期内,若达到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行
权。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
权由公司注销;如达不到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18个月内授予,预留股份的具体行权安排
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批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18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0个月
50%
行权期 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批股票期权 自授予日起30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2个月
50%
行权期 内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3—2015
年,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之一。具体如下:
行权 业绩考核条件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以2012年
第一个行权期
度为基准年,2013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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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4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以2012年
第二个行权期
度为基准年,2014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以2012年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以2012年
第三个行权期
度为基准年,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5%。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考核条件同上,但预留部分分两期行权,具体
情况为:因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后的18个月内授予,若预留部分在首次
授予后的6个月内授予,行权考核年度为2013—2014年,若预留部分在首次
授予后的7-18个月授予,行权考核年度为2014—2015年。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其
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
案材料。
2、根据证监会沟通反馈意见,公司对《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进行了适应性修订,形成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