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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21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3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18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0,217,76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05,036,839股的比例为2.52%,成交金额合计17,131.01万元,交易均价约为16.77元/股。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7年7月22日至2018年7月21日。具体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1,095,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1,328,683.60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1,095,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7月16日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增至565,314,734股,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2,261,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规定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 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60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