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章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条款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 产 10%的担保;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提供的担保;
产 10%的担保; (四)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四)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过 5,000 万元;
第四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五)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
十二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条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的担保; 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担保情形。 的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 担保情形。
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
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 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
会审议。 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属于本条第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违反本章程审批权限、 一项至第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
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 会审议。
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违反本章程审批权限、
任。 审议程序对外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承
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第四十八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行使该职权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 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对独
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
第四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十八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
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6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十一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条 告。 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当在公司
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七十九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 (二)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变更
决议通过: 公司形式;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四)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算或变更公司形式;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的修改;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第七 的修改; 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十九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资产 30%的;
条 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六)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
产 30%的;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品种;
(五)股权激励计划; (七)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六)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 (八)重大资产重组;
(七)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九)股权激励计划;
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 (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
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
易或转让;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
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需要以特别决
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前款第三项、第十项所述提案,除应
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会议的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
第一百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第一 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 换。
百条 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
换。 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务。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3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职报告。董事会将在 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第一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 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百零 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如因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