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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9

利亚德: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3-057
              利 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1年5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1年6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2年8月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

    1、调整事由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08,270股后的2,527,987,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应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3、调整结果

    授予价格P=P0-V=3.35元/股-0.04元/股=3.31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调整事项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3年5月9日实施完毕,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08,270股后的2,527,987,7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35元/股调整为3.31元/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股权激励》、《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
整的原因、方法及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报告出具日,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调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授予价格及修订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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