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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利亚德: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1-017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76,435,225.82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56,953,040.35。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5,695,304.04 元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
2,667,222,095.41 元,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065,574,227.82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未来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12,948,70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总股本2,542,901,478股,回购股份 29,952,775 股),共计 50,858,029.56 元。

  若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总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对公司的专项说明出具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利亚德 2020 年度 ESG 暨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利亚德 2020 年度 ESG 暨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无需对监事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研发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提款期为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北京银行最终批复为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分配集团授信额度8,000万元,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8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平安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农业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1年的综合授信,具体业务品种以汇丰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前述授信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以上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合作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公司与关联方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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