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0-024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7年6月26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17年7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17年8月2日召开了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为5亿元,委托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管
理人成立云南信托-利亚德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进行管理。截至2017年9月26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共买入公司股票26,950,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4%,购买均价为18.29元,至此,公司2017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5日,存续期36个月。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满,存续期尚未届满。
2、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历次权益分派方案
2018年4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695,25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964,530.91元(含税),持股数量增至40,425,421.00股。
2019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23,012,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234,033.72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共获得现金红利6,198,564.63元(含税)。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公司股票,仍持有公司股票
40,425,421.00 股 ( 其 中 初 始 二 级 市 场 购 入 26,950,281.00 股 ,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13,475,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18年9月25日锁定期届满后,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