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120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或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将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2014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2015年1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议案。2015年6月30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452号《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利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456,84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涉及的向利亚德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1月15日,锁定期为三年。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发行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目前锁定期已届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即自2016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
2015年11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目的,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董事谭连起先生和董事耿伟先生自愿将原计划持有份额转让给其他部分高管和员工。
2019年8月1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变更的议案》,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中第十三条第4款内容进行细化,并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收益中预提部分《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预亏金额。
2、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历次权益分派方案
2016年4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755,578,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71,979.01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7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455,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919,389.59元(含税),持股数量增至44,913,686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695,25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940,505.46元(含税),持股数量增至67,370,529股。
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67,370,529股,目前锁定期已满。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累计售出12,000,050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剩余为55,370,479股。
2019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23,012,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429,638.32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止目前,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共获得现金红利13,861,512.38元(含税)。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51位参与对象离职,51位离职人员经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了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收回其持有份额共667.5份,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按照《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的规定以现金退还,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公司其他18位符合参与条件的非董监高员工认购上述51位参与人被收回的份额。
4、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监事与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认缴份额 占持股计划的
序号 持有人 认缴金额(元)
(份) 比例(%)
1 袁 波 1,160 24,719,600 10.37
2 刘海一 1,160 24,719,600 10.37
3 沙 丽 1,400 29,834,000 12.52
4 李楠楠 150 3,196,500 1.34
5 卢长军 1,104 23,526,240 9.87
6 浮婵妮 50 1,065,500 0.45
7 赵胜欢 27 575,370 0.24
8 白建军 50 1,065,500 0.45
9 潘 彤 50 1,065,500 0.45
上市公司及 其控股公司的 核心
10 6,030 127,796,070 53.93
及骨干员工(不超过550人)
合计 11,181 238,267,110 100.00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售出12,000,050股份,持有公司股份剩余为55,370,479股。
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按照《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利亚德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之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提议
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24 个月,即延期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止,在存
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沙丽、袁波、浮禅妮回避表决,同意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24个月,即存续期限至2020年1月15日。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24个月。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