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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2


    证券代码:300296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9-052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31日,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7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周利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2号),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周利鹤等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兰侠等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北京金立翔艺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并向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22,456,843股。2015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4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
年1月14日届满。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211651号《验证报告》,截至2015年12月22日止,上市公司向利亚德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456,84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1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38,267,104.23元。2016年1月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业务单号:101000003503)及《证券持有人名册(在册股东与未到账股东合并名册)》(业务单号:101000003503),本次交易涉及的向利亚德员工持股计划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6年1月15日,锁定期为三年。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所发行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16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目前锁定期已届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即自2016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4日。

    2、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历次权益分派方案

    2016年4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转增前公司总股本755,578,4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7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571,979.01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7年5月11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4,455,3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2014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2,919,389.59元(含税),持股数量增至44,913,686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总股本1,695,25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940,505.46元(含税),持股数量增至67,370,529股。
    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67,370,529股,目前锁定期已满。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4月25日,累计售出12,000,050股,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剩余为55,370,479股。

    2019年4月26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公司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523,012,7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0元(含税),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4,429,638.32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截止目前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共获得现金红利13,861,512.38元(含税),累计售出12,000,050股,现存55,370,479股。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中有46位参与对象离职,46位离职人员经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取消了其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收回其持有份额共603.5份,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全部权益按照《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修订稿)》的规定以现金退还,经管理委员会同意,由公司其他17位符合参与条件的非董监高员工认购上述46位参与人被收回的份额。

    4、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监事与其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核心及骨干员工的认缴份额比例具体如下:

                              认缴份额认缴金额  占持股计划

  序号  持有人

                              (份)      (元)      的比例(%)

  1    袁波              1,160      24,719,600    10.37

  2    刘海一              1,160      24,719,600    10.37


  3    沙丽              1,400      29,834,000    12.52

  4    李楠楠              150        3,196,500    1.34

  5    卢长军              1,104      23,526,240    9.87

  6    浮婵妮              50          1,065,500    0.45

  7    孟庆海              60          1,278,600    0.54

  8    白建军              50          1,065,500    0.45

  9    潘彤              50          1,065,500    0.45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10    的核心及骨干员工(不5,997        127,796,070  53.64

        超过550人)

  合计                      11,181      238,267,110  100.00

    5、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6、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及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7、截止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1月14日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当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售出12,000,050股份,持有公司股份剩余为55,370,479股。

    三、公司201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3、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同意。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3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