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18-080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亚德”)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独立合理的判断,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
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参与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人员截止目前
持股情况及拟增持的最低金额如下:
姓名 职务 目前持有 占公司 拟增持金额不低
股数(股) 总股本 于(万元)
谭连起 副总经理/董事 54,144,000 2.13% 1,000
袁波 副总经理/董事 23,838,600 0.94% 500
刘海一 副总经理 16,200,000 0.64% 500
合计 - 94,182,600 3.71% 2,00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金额:全部增持主体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及累计
跌幅比例。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5、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本公告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等情形,出现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情况,增持期限将相应顺延);
6、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份;
4、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继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